第618章 出来混,拿什么还呢?(2/2)
大堂正中上方,一块“明镜高悬”的匾额,黑底金字,笔锋劲挺。
下方是摆着签筒、大印及文房四宝等物的公案。
公案后是一把官帽椅,两侧列有“肃静”、“回避”等虎头牌。
此时,一名胥吏从后堂走出,在公案旁站定后,高喊一声“升堂!”
已经持棍分列正堂两边皂班衙役立刻高喝堂威:“威……武……”
头戴黑色直脚幞头,身着朱色曲领大袖袍衫,脚蹬黑色官靴的陈知府缓步走出。
他面容整肃、目光威严。
先扫视了堂下众人一圈,目光在为首的白铁英身上多停留了一瞬后,慢慢坐下,以沉稳的声音问道:
“堂下何人?所告何事?”
白铁英见状,当即上前一步,施叉手礼道:
“妾身嘉禾县君白铁英,见过府尊。”
陈知府微微点头后道:“嘉禾县君不必多礼。
公堂之上,做事循天理,断案凭国法,处事合人情。
你既是原告,便将案情细细道来即可。”
这话一出,不只是白铁英,就连叶泽珩都听出了几分异样来,不由得微微蹙眉。
想着若是这陈知府断案不公,说不得,就得把备着的东西拿出来了。
白铁英倒是对陈知府的态度猜到了几分缘由,点头致意后道:
“妾身斗胆呈告:游掌柜欺诈黎庶,伪造账目,蠹国害民。
详尽情由,皆书于状纸之上;一应干证之人,此刻亦候于堂侧。
恭请府尊大人即刻传唤被告一干人等,当堂审理,彻查真相。
“嘉禾县君,你可知私下与干证人来往,于法理不容?”
“回禀府尊大人,妾身出身贫寒,虽侥幸遍阅《大煜刑统》,却如沧海觅珠,未得与府尊之言契合之律条。
实不知府尊所谓“于法理不容”之说,源自何处,所依何据。
况且妾身与诸位干证人,此前各居不同县镇,素无交集往来,亦无利益纠葛。
不知怎能凭一餐饭食,便可令他们罔顾‘诸证不言情,致罪有出入者,证人减二等,与其同罪’之责。”
白铁英听出来陈知府说的不是什么好话,自然也不需要对他客气。
这事可以说是“于理不合”,但不能说是“于法不容”。
陈知府给她扣帽子,那她就给陈知府挖坑。
虽然不敢说对《大煜刑统》倒背如流,但在空间里找到《大灏律疏议》中的相关条文照着读,还是可以的。
因为《大灏律疏议》的逻辑结构严谨、概念明确、用语规范等原因,大煜人就“偷了个懒”,基本上照搬沿袭了前朝的律法。
自从吴爷爷将巨石八卦阵中的书籍给了白铁英,几个月下来,她靠着惊人的记忆力,已经阅读过大量的典籍。
除了风土人情、礼仪规范之类的书籍,这本《大灏律疏议》,简直是居家旅行、穿越重生之必备。
身为从法治社会穿越而来的人,不先排除一些挣钱的门路,出来混,拿什么还呢?
“嘉禾县君过谦了,你对《大煜刑统》可谓所知甚多啊!
但不知你对‘诸受人财而为请求者,坐赃论加二等;与财者,坐赃论减三等。’又是怎么看的呢?”